(原标题:罗博特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董事和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身份信息,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公司对股份锁定、减持计划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作出规定,确保合规。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