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盘呈请聆讯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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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及13.25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发布本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四月十七日、六月十六日、七月二十八日及八月二十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杰晟思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呈请人”)针对本公司提出的清盘呈请。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上述公告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布,有关清盘呈请的聆讯已押后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
本公司认为导致该呈请的事实存在争议,将坚决反对该呈请。本公司认为其有充分理据就此进行抗辩,并已聘请法律顾问就抗辩的裨益提供意见。
本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向其股东及公众人士提供有关最新进展的资料。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朱沛谦先生及梁彦卓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霍绍强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志生先生、赵鸣女士及尹诗璐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