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及新产品购销框架协议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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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25年10月8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载于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普通决议案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否决。该决议案涉及批准、追认及确认新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和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董事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股东特别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00,000股。青岛西海岸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共持有498,000,000股股份,须就该项决议案放弃投票。独立股东可投票股份总数为302,000,000股。投票结果显示,赞成票为12,180股(占约0.01%),反对票为102,000,000股(占约99.99%),总投票股份数为102,012,180股。由于赞成票不足50%,决议案未获通过。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会议监察员并负责点票工作。周宏宝先生、杜建志先生及张志文先生亲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刘玉涛先生、李春晓先生及刘军春先生通过电子媒介参与,姜洪昌先生及陈艳女士因其他安排未能出席。
另提述本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订立新产品购销框架协议的公告。由于相关决议案被否决,协议所附条件未能达成,新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已于2025年10月8日自动终止。
承董事会命
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李春晓
香港,202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