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6日中午12时,在香港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53楼(主会场)及4楼(分会场)举行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或其延会。
会议将审议以下决议案:
1. 省览及接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局报告书与核数师报告书。
2. 宣派末期股息。
3. (i) 重选郭炳联先生(执行董事)、冯国纶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乃鹏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范鸿龄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郭基泓先生(执行董事)、陈康祺先生(执行董事)为董事;(ii) 釐定董事袍金,建议主席、副主席及其他每位董事于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的袍金分别为港币32万元、31万元及30万元。
4.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局厘定其酬金。
5.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购回股份。
6.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发行新股。
7. 将发行新股的一般授权扩大,加入购回股份的数目。
8. 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特别决议案)。
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投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签署,并连同授权书或经公证的副本,于2025年11月4日中午12时前或任何延会举行前不少于48小时送达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受委代表无需为股东。已提交委任表格的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大会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