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豪汇鸿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无股东出席,网络投票参与股东260名,代表股份1,536,477,191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结果符合特别决议要求。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