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58)将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在中国江苏省金湖县淮河西路298号金湖明发国际大酒店金湖厅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本次会议将审议十三项普通决议案。第一至第七项动议建议根据公司章程细则第118条,罢免胡吉春、胡曰明、周志瑾、顾晓斌、陈永道五位执行董事,以及江希和、蒋建华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自股东特别大会结束时生效。
第八至第十一项动议建议根据细则第115条,委任杨启林为执行董事,李祖滨、陈敏锐为非执行董事,黄顺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自大会结束时生效。
第十二项动议要求董事会于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董事会或委员会会议,通过必要决议,在罢免胡吉春及胡曰明董事职务后,随即终止二人在公司及集团内的行政总裁及其他所有职务,并撤销其作为集团授权签字人的资格,尽快落实相关安排。
第十三项动议授权公司一名或多名董事或秘书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登记或存档手续,以确保上述决议实施并生效。
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签署,并连同授权书或经公证的副本,最迟于大会或续会举行前48小时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