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長虹佳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991)宣布,新百利融資有限公司(「新百利」)已獲委任為獨立財務顧問,就虹圖投資有限公司(「要約人」)根據公司法第99條以計劃安排方式私有化本公司之建議及計劃,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意見。該委任已獲獨立董事委員會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1批准。新百利具備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資格。
有關新百利就建議及計劃致獨立董事委會的意見函件,將載入按收購守則及其他適用法律及法規規定適時寄發予股東的計劃文件內。
董事會提醒,建議及計劃須待先決條件獲達成及所有條件獲履行或有效豁免(如適用)後方可作實,因此建議未必落實,計劃亦未必生效。普通股股東及╱或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普通股時務請審慎行事,如有疑問應諮詢專業顧問。
本公告由長虹佳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出具,主席兼執行董事祝劍秋代表董事會簽署。董事願就本公告所載資料(有關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資料除外)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確認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發表意見(長虹集團董事及要約人唯一董事發表者除外)經審慎周詳考慮,且無遺漏任何致使陳述產生誤導的事實。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香港,2025年10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