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复牌进展之季度更新之补充公告;(2) 有关诉讼之最新情况;及(3) 继续暂停买卖)
中国稀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及13.10条和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发布本公告。
本公司接获自称附属公司员工的投诉,指称附属公司存在潜在挪用资产行为,导致债务累积。独立调查委员会已委托中国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初步结果显示相关附属公司营运可能长期暂停。现任董事会未能从原管理层取得财务及营运文件,亦未取回附属公司账簿记录,正办理变更附属公司法定代表手续以恢复控制。
由于无法查阅附属公司账簿记录及调查结果,现阶段难以确定稀土业务及耐火材料业务的实际运营状况。董事会正通过设立新附属公司探索恢复业务的可能性。
为满足复牌指引,本公司正联络潜在内部监控顾问,但因资料获取受限,尚未确定审查范围。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因财务及法律事项评估未完成而延迟刊发,具体时间将视乎取得资料情况而定。
有关诉讼方面,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2月7日就两宗诉讼作出判决。第一宗案件(案号:(2023)苏0282民初17454号)裁定新威耐火材料需偿还交通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650万元及相关利息,新威稀土等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宗案件(案号:(2023)苏0282民初17455号)裁定新威稀土需偿还贷款本金约1.152亿元,交通银行有权强制执行抵押物业,相关方承担连带责任。两项判决已于2025年4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号分别为(2025)苏0282执恢296号及297号)。
股份自2025年6月18日下午1时45分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将继续暂停直至符合所有复牌指引并获联交所认可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