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79)發出股東特別大會代表委任表格,會議將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時正於香港灣仔杜老誌道6號群策大廈22樓2203室舉行,並適用於任何續會。
本人╱吾等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港元股份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大會主席或指定代表出席上述股東特別大會及任何續會,以考慮並酌情通過載於大會通告之決議案。代表將根據指示就決議案投票,或於無特別指示時自行酌情投票或棄權。
普通決議案包括:批准及確認五份協議、103物業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並授權公司任何董事全權酌情採取一切必要、適宜或權宜之行動、契據及事宜,簽署、簽立及交付相關文件,以落實、釐定、修訂、補充或完成該等協議及交易之實施,包括加蓋公司印章。
股東須於大會或任何續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將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授權書或其經簽署或核證副本送達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聯名股東簽署時,僅股東名冊內排名首位者有權投票。表格更正須由簽署人簡簽認可。
決議案全文詳載於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個人資料提供為自願性質,用於處理委任代表及投票指示,可能向行政服務提供商及法定機構披露,並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享有查閱及更正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