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董事于禁售期进行证券交易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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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城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86)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3第D.15段发出公告。执行董事邓立鸣先生于2025年8月12日进行一项场外交易,购入公司合共4,980,000股股份,代价为每股0.25港元。交易前,邓先生未按上市规则附录C3第B.8段事先通知公司。此次交易使其在公司股份的实益权益从0%增至1.15%。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第A.3段,董事在公司财务业绩发布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发布日前30日内(“禁售期”)不得买卖公司证券。由于董事会会议定于2025年8月25日举行以刊发中期业绩,本次交易发生在禁售期内,构成违反上市规则附录C3第A.3及B.8段的不合规事件。
邓先生确认该不合规范属无心之失,非蓄意行为,且交易时并无掌握公司内幕消息。其已重新学习公司证券交易守则,并安排于2025年12月底前参加监管合规及企业管治培训课程,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公司知悉事件后,将实施电子日历系统标注禁售期,供董事通过移动设备查阅。董事收到通知邮件后需回复确认知悉未来禁售期。公司将更频繁传阅上市规则附录C3,加强董事对合规要求的认知,确保良好企业管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