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持续性关连交易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提述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订立不获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的新框架协议。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该公告,载有(其中包括)(i) 不获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 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不获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致独立股东的函件;及(iii) 独立财务顾问就不获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的通函,原计划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列于通函的若干资料,预期寄发通函的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马常海
中国,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于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黄维彪先生、孙少军先生、袁宏明先生及马旭耀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张良富先生、Richard Robinson Smith先生及Michael Martin Macht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蒋彦女士、迟德强先生、赵福全先生、徐兵先生及陶化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