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独立董事不少于1/3,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和考核、提名、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由股东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