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制定多元化政策,研究董事及高管选任标准,搜寻并审查候选人,提出任免建议,审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制定继任计划。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委员履职时享有信息查阅权,对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