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彩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可采取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