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非募投项目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并确保实施,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承诺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募投项目变更、终止或节余资金使用均需按规定程序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