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审查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建议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相关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