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及内控制度执行。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部分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及相关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审计工作组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