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使用权资产)
唐宮(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81)全資附屬公司成都維華於2025年9月30日與獨立第三方四川首座及其分公司訂立新租賃協議,租賃位於中國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南路四段48號首座萬麗酒店2層物業,面積約1,100平方米,用於經營餐飲業務。
租期為十年零四個月,自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36年2月26日止,包含4個月免租期,具體起訖日期由業主提前不少於60天通知。租賃期間對價付款總額為人民幣18.5百萬元。免租期內無需支付租金;第1至64個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50,000元;第65至124個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57,500元,租金包含租金稅,其他費用由租戶另行承擔。成都維華需支付保證金人民幣300,000元,並按月於每月首個工作日前付款。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該租賃將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價值約人民幣14.2百萬元。由於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本次交易構成上市規則下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公告及通知規定,但獲豁免股東批准。
現行租賃協議將於2025年10月26日屆滿,續租旨在維持本集團在成都的旗艦店運營,支持長期業務發展。董事會認為交易按公平磋商條款訂立,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承董事會命
唐宮(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翁培禾
主席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