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重大信息包括生产经营变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冻结、人事变动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包括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并推动信息披露。未及时报告导致披露违规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