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11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公司章程》报监管机构核准过程中,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法律法规变化对章程进行必要且适当的修订。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股东会议事规则》报监管机构核准过程中,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变化进行必要且适当的修订。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董事会议事规则》报监管机构核准过程中,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变化进行必要且适当的修订。
四、《关于修订<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公司高管任中、离任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选聘项目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修订<保险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暂行办法(2025)>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部分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