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新疆宝地矿业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葱岭能源87%股份,交易前已参股13%。本次交易不构成控制权变更,未设置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标的公司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84,065.59万元,增值率159.36%,主要因采矿权储量增加导致无形资产评估增值。配套募集资金用于选矿与尾矿库工程建设,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宝地建设曾为标的公司提供工程垫资并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相关质押已于2025年9月解除。本次交易与前次参股不互为一揽子安排,上市公司在参股期间未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