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15,800.00万元,其中股份对价14,062.00万元,现金对价1,738.00万元。发行价格调整为21.95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6,406,376股。2025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交易注册。2025年9月29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标的资产过户合法有效。后续上市公司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