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新乡时代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谨此公布,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30日举行董事会会议,以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并考虑派发末期股息(如有)。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预期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8.41条及第18.42条之规定,在2025年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刊发年度业绩公告。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通知股东有关业绩发布的具体时间及方式。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由于GEM上市规则对未盈利公司设有特别规定,本公司作为GEM上市公司,可能尚未实现盈利,且未来盈利状况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应谨慎对待本公司股份的投资风险。
此外,本公司已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申报、内部监控及审计事宜。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张强先生(主席)、李华女士及王明先生。
为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本公司将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xinxiangera.com)发布相关公告,敬请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留意查阅。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阶段性信息披露,不构成对本公司经营状况的完整描述,亦不应被视为投资建议。后续详情将以正式发布的年度报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