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冉明东先生、汪明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冉明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两位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均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冉明东先生、汪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