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适用范围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即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个人债务未清偿等情况时,应解除职务。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离职人员须五日内办理移交手续,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须申报个人信息。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有效,违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