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紫金黃金國際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259)根據董事會於2025年6月17日通過的決議案成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並制定本職權範圍。委員會旨在物色、考慮及向董事會推薦合適人選出任公司董事,監管評估董事會表現的程序,制定提名指引並提出建議,須符合適用法律、法規及上市標準。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須由大多數符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獨立性要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董事會須委任一名委員會主席,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必要時可加開。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通知須至少提前七日發出,議程及文件須於會議前至少三日發送。成員可親身或透過電子方式參與會議,具有一票投票權,主席在票數相等時有決定票。會議記錄由秘書負責,並供董事查閱。書面決議經全體成員簽署視為有效。
委員會可接觸管理層,並獲公司提供足夠資源履行職責,包括取得獨立專業意見。委員會須定期評估職權範圍的有效性,並向董事會建議修改。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其決議或建議,惟受法律或監管限制者除外。
委員會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提出變動建議;制定董事人選的甄選標準;物色及推薦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選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制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於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處理董事會不時指定的其他事項。
委員會主席或其指定成員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有關委員會工作的提問。本職權範圍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以英文版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