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规则第13.48(1)条项下有关2025年中期报告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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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黄金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8(1)条的附注作出本公告。就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而言,中期报告规定不适用于本公司,原因如下:(i)本公司已于2025年9月19日发布的招股章程中载入上市规则附录D2规定的相关财务资料,包括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财务数据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比较数字;(ii)本公司已在招股章程中载入一项声明,说明其是否符合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守则条文的规定,若未符合,则解释偏离理由并说明如何以其他方式达致良好企业管治;(iii)本公司不会违反其宪章文件、香港适用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刊发及分派中期报告及财务报告责任的监管规定。
因此,本公司不会单独编制并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报告或中期摘要报告寄予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注意,上述期间的财务业绩已载入招股章程,可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ijingoldintl.com阅览。
承董事会命
紫金黄金国际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郭先健
香港,2025年9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郭先健先生、黄志华先生及饶佳先生;非执行董事林泓富先生、王春先生及简锡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少波先生、陈汉先生及许丽君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