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其在上交所网站刊发的五项制度文件,供投资者参阅。该公告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苏建光签署,于2025年9月30日在青岛发布。
公告所涉制度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上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投资者沟通、募集资金使用及内部审计监督,确保符合中国内地与香港两地监管要求。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须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内容,并规定信息披露职责分工及程序。《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加强信息保密,防止内幕交易。《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强调合规、平等、主动沟通原则,规范投资者交流活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要求,确保资金规范运作。《内部审计制度》确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履行内部控制、财务审计及风险管理监督职责。
公告同时列明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名单,并声明对公告内容的准确性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