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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伦电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概伦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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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概伦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45.64%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锐成芯微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90,000万元,纳能微45.64%股权交易对价为27,384万元。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相关方已就避免同业竞争、股份锁定期及业绩承诺等事项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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