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的,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出现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等方式豁免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并登记备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相关材料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10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