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的研究、建议与监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ESG目标建议,审查ESG实施情况,识别相关风险与机遇,审阅ESG报告,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