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目的及基本原则,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董秘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制度规定了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方式及渠道,包括信息披露、股东权利行使、诉求处理等。公司应多渠道开展交流,召开业绩说明会,妥善接待调研并签署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严禁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选择性披露。制度还要求建立档案、保存记录,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