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慧))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林慧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