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可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同意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李力、罗鹏、付永胜、王爱杰。日期: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