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