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富创优越9.93%股权、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富创优越壹号至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各100%出资份额,并向东阳华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申港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认为其在本次交易中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上市公司聘请申港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深圳思略咨询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咨询顾问,并聘请多家境外律师事务所负责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的法律尽调。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符合相关廉洁从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