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召开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
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宣佈,原定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舉行的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將予延遲,並更改為同日下午五時正舉行,會議地點維持不變,仍為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漢唐大廈7樓704室。
此次延期基於本公司工作時間表安排的調整。除會議時間變更外,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函及通告所載的所有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隨通函及通告一併寄發予股東的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代表委任表格繼續適用於經改期的股東週年大會。已按表格上指示填妥並交回的代表委任表格,對改期後的大會仍然有效,股東無需重新提交。
承董事會命
主席兼非執行董事
王漓峰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范小令先生;非執行董事為王漓峰先生(主席);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甄嘉勝醫生(首席獨立董事)、張德安先生、盧彩霞女士及楊琛女士。
本公告根據GEM上市規則刊載,董事願就公告內容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確認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屬準確完備,無誤導、欺詐成分或重大遺漏。
本公告將自刊發日起至少連續七天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刊登。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以英文版本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