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行使职权。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应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可不受时限限制。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签字并承担责任,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