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行使职权。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定期会议应提前14日通知,临时会议可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不受时限限制。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受限于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及委托人数等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须及时披露,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