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和债券资金。公司须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出具核查报告。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生效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