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金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肖金陵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肖金陵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公司无利害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