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永泰运: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收入波动较大,供应链贸易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其中二手车出口贸易为主要业务。公司开展供应链贸易业务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展趋势一致。公司已对江辰智能股权投资及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泰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