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於二零二五年九月發布,旨在規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該細則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制定。
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負責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與程序,對人選進行遴選、審核,並就提名、任免、聘任、解聘等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過半數,至少一名不同性別董事,董事長為當然成員。委員由董事長或部分董事提名,董事會選舉產生。主席由獨立董事擔任,經委員會選舉並報董事會批准。
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成員離任時應依規定補足。下設提名工作組,由董事長及人事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提供人選資料、籌備會議及提出提名方案。
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研究選任標準與程序;物色合格人選並提出建議;評核獨立董事獨立性;提出董事繼任計劃;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履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決議須過半數通過,可採現場、視頻、電話或通訊方式召開。會議記錄須真實、完整,由董事會秘書保存。委員會建議未被董事會採納的,應在決議中說明理由並披露。
本細則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董事會,未盡事宜依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