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姜新华)
本人姜新华,由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兼任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有五年以上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声明人:姜新华,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