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公布,建議修訂本公司現行《組織章程細則》,以配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有關進一步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的修訂。該建議修訂旨在:(i)允許使用虛擬會議科技舉行股東大會,為本公司提供運作靈活性;(ii)賦予董事局及股東大會主席權力,可就股東出席、參與及於股東大會上投票作出必要安排,包括舉行混合或虛擬股東大會;(iii)規定本公司可全權酌情指定一個電郵地址,用於接收與股東大會委任代表相關的文件或資料;以及(iv)作出整理性修訂,使《組織章程細則》與《上市規則》、《公司條例》、該建議修訂及市場慣例保持一致。
該建議修訂須待股東於本公司即將舉行的股東週年常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批准後方可作實。有關建議修訂的進一步詳情,將載於隨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財政年度年報一併寄發予股東的通函內。
承董事局命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
主席
顏亨利醫生
香港,2025年9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局成員包括三名執行董事:顏亨利醫生、Michael John MOIR、翁順來;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顏淑嫺醫生;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Anthony Grahame STOTT、陳智文、周明德醫生及Lynne Jane ARNET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