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当日生效,法定代表人同时辞去职务。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说明时间、原因、职务、后续任职情况、承诺履行情况等。董事辞任后仍需履职至补选完成,补选应在六十日内完成。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包括刑事处罚、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等。离职人员须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保密义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内及任期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