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財華社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17)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舉行股東週年大會,會議由執行董事戴國良先生主持。勞玉儀女士、黃偉健先生、徐祖力博士及李志洪先生透過電話出席。
會議上就多項決議案進行投票表決。所有普通決議案及特別決議案均獲通過。其中,第一項決議案為省覽、考慮及採納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董事會與核數師報告,獲735,245,889股贊成(100%),無反對票。
第二項決議案包括重選勞玉儀女士為執行董事,獲735,245,889股贊成(100%);重選徐祖力博士及李志洪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各獲735,243,889股贊成(99.999728%),反對2,000股(0.000272%);授權董事會釐定各董事酬金,贊成票同為735,243,889股。
第三項決議案為續聘容誠(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獲735,243,889股贊成。
第四至第六項決議案分別為授予董事會購回最多10%已發行股份的授權、發行最多20%新股的授權,以及擴大授權以發行因購回而空出的股份,均獲相同贊成票數。
第七項特別決議案為批准修訂現有公司細則並採納新公司細則,於大會結束後生效,獲735,243,889股贊成,2,000股反對。
於大會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999,808,161股,無庫存股份或須註銷股份。所有具投票權股份均參與表決,無股東須根據GEM上市規則放棄投票。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擔任監票員。
承董事會命,主席兼執行董事勞玉儀簽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