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及自筹资金、融资资金等,融资资金与员工自筹资金比例不超过1:1。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7,961.6675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645%。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上限均为50%。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