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15年12月1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763.9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122,035,400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家具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进出口代理等。公司股份总数为48,763.94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可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治理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公司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但须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章程修改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通知与公告按法定方式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