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工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审议稿))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审议稿)旨在规范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程序,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均按《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规则废止。